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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辦護照 戶所領件 注意事項

護照領件注意事項
護照領件注意事項

本所上班時間 : 週一~週五 08:00-17:30 中午不休息
務必於3個月內領取護照
⚠如為親友一同辦理首辦護照者(連絡電話為同1支手機),因外交部護照寄達時間不一,建議至戶所領取護照前可先電話詢問是否均已寄達再前往領取,以避免舟車勞頓,謝謝大家的配合!

1.本人親自領照:
滿14歲申請人持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繳款暨證明單正本領取。
2.代領人領照 (1)未滿14歲之申請人(2) 滿14歲申請人無法親自領照者:
須由滿18歲之代領人(與申請人關係不限)持代領人之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繳款暨證明單正本領取。
3.如繳款暨證明單正本遺失則不可代領,須由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正本親領。
4.如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詢
東勢中心所☎04-25873644
新社辦事處☎04-25811420
石岡辦事處☎04-25722949
和平辦事處☎04-25941554

🔵首次申請護照親辦專區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外交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07
  • 發布日期: 2023-05-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