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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母不同意我與乙男結婚,扣留戶口名簿,請問應如何辦理戶籍遷徙?

可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催告遷出地戶長限期提出戶口名簿,戶長未於期限內提出者,可由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逕為遷入登記,戶口名簿再俟機補註。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2-04
  • 發布日期: 2015-1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