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資訊 > 戶政Q&A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我和大陸女子在大陸已結婚,要準備那些證件辦理結婚登記?

1.經海基會驗證之大陸結婚公證書
2.入出國許可證加蓋「通過面談,請憑辦結婚登記」章戳,及停留效期更改為「六個月」之延期戳記。
3.國民身分證
4.戶口名簿
5.印章
6.最近2年內拍攝彩色相片(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1張。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2-04
  • 發布日期: 2015-1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