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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委託他人代辦在台親屬戶籍謄本如何辦理?

大陸地區人民需提憑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之委任書、親屬關係證明書正本,並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驗(查)證後,交由受委任人,再由受委任人另攜帶其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辦理。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2-04
  • 發布日期: 2015-1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