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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遺失該如何補辦及應備證件?

一、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自民國103年7月1日實施)。

二、應備證件為戶口名簿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例如:護照、畢業證書、退伍令、學生證、技術執照、健保卡等、本人印章(或簽名)及2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若相片掃描建檔取像日期在2年內,經戶政事務所核對人貌相符者,得免繳交相片,直接列印該檔存相片製作國民身分證;另核對當事人容貌產生疑義時,應查證其他附有相片之證件或相關人證等方式,以確定身分。

三、身分證補領規費新臺幣200元。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宣導活動,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2-04
  • 發布日期: 2015-1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