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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了,如何換發國民身分證?

一、依內政部「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國民身分證之役別記載變更者,得不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因此,可以不必急著換證,等以後辦理戶籍登記時再一併換領即可。

二、若需立即換領國民身分證,請在退伍後先向區公所辦理歸鄉報到及役別變更,並俟公所完成通報作業後(視公所作業時間而定,通常為3個工作天。如果要馬上換領新身分證,也可以請公所承辦人員馬上辦理役別變更,就可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換證),再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

三、換領國民身分證時,請由當事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簽名亦可)、最近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所需規格照片1張(本人親自辦理經戶政事務所核對身分、面貌、年歲相符者,得免繳交新照片)、規費新臺幣50元申辦。如委託他人辦理,須由本人出具委託書併同前項文件交由受託人申辦,受委託人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備驗。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宣導活動,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2-04
  • 發布日期: 2015-1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3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