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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領身分證需準備哪些文件?

一、初領國民身分證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初設戶籍登記同時申領國民身分證者,向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1.申請人:由當事人(年滿14歲)親至戶所、未滿14歲申請人應由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託直系血親尊親屬陪同辦理(當事人需至戶政事務所核貌)。
2.應提憑證件:
(1)當事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例如:健保卡、護照、10年內畢業證書、學生證、技術執照等,俾便查驗後辦理。
(2)最近2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
(3)未滿14歲者由法定代理人陪同申請,並應提憑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照片規格:
當事人最近2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三、規費:初領新臺幣50元。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宣導活動,便民服務,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2-04
  • 發布日期: 2015-1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