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人(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利害關係人、現住人、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親自簽名也可以)。 二、 申請人為房屋所有權人時應帶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正本-驗畢即還;如果已辦理保存登記的,也可以請戶所人員代查)。 三、 委託他人申請者附繳委託書。 四、 以利害關係人申請者,需附繳利害關係證明文件。 五、 規費每張20元。